换谁来都会以为自己招了一堆炮灰。
民兵不能称之为兵,民兵只能称之为炮灰。
更别提眼前这些鼠娘衣衫褴褛,身板瘦小,营养不良,很可能还对怪物有严重的心理阴影。
虽然诸多没见过真刀真枪的小说家,时常会幻想老农拿着匕首一拥而上,狠狠把贵族小姐压在地上一顿乱捅。
毕竟符文板甲也得有个出气孔不是。
但真打起来?
拜托。
对面骑士一刀飞四个脑袋,剩下的散兵游勇逃命时不尿出来算意志如钢了。
骑士小姐是为了对抗能把半个城市烧成玻璃的龙娘,和拥有各种灭世绝活的女巫团而存在的。
炮灰们的职责就是搬运粮草,擦擦板甲,在恰当的时机死掉浪费对面一秒钟时间。
旅鼠护卫队长走上前,板着脸,语气生硬。
「让这群只拿过锤子的老鼠去真菌林地就是找死,只给几天时间,她们连最简单的弩箭都不可能学会。」
莫伦点了点头,表示认同。
「如果对面是骑士,那恐怕真是找死。」
他顿了顿。
「但怪物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活人有脑子。
怪物没脑子。
莫伦朝身后招了招手。
几个鼠娘工匠吭哧吭哧地擡上来一捆又一捆长得离谱的东西,与地面碰撞时发出木头的沉闷声响。
旅鼠娘护卫队长看呆了。
长矛。
接近七米的长矛。
不是那种骑兵用的短矛,也不是步兵用的普通枪矛,是长到荒谬的超长矛。
五个鼠娘并排站着都够不到矛头,一根矛杆能从队列第十排延伸到第一排鼠娘前方。
马其顿方阵。
莫伦曾经听说过一个经典哲学问题:
多少人可以空手举起边长一米的黄金立方?
答案是多少人都不行,因为黄金立方周围根本站不下几个人。
所谓以一敌百的战争英雄,在混乱的战场上其实也是不断面对三个五个两个的小股对手。
真让她同时面对一百个敌人,包被俘虏的,除非她是龙娘。
而马其顿方阵的目的,就是用超长的矛身,将整个方阵的攻击力汇聚到正面。
敌人只要稍微靠近,就必须同时面对数百根长矛构成的密不透风的围墙。
据说最为训练有素的方阵,连弓箭都能拦截下来。
最好的方阵长枪用整根山茱萸木雕成,长达七米,坚硬又强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