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屁的城。”李锐把盒子盖上,随手扔给身后的伙头军老王,“支锅,烧水。”
老王一愣,抱着盒子有点发懵:“将军,这……这是要炖肉?”
“炖什么肉?”李锐冷笑一声,“把这些人参,全给我切了,连同车上那几袋子红枣、枸杞,全都下锅!”
“全……全切了?”老王手一哆嗦,差点把盒子扔地上,“将军,这可是老参啊!”
“这一根就能顶咱们全营一个月的伙食费!是不是给您和几位统领留点……”
周围的士兵也都瞪大了眼睛,一脸肉疼。
这等宝贝,平时连见都没见过,现在要像炖萝卜一样炖了大锅菜?
“老子说的话,你听不懂?”
李锐眼神一厉,吓得老王差点跪下。
他转过身,看着周围那一双双满是渴望又带着畏惧的眼睛,声音拔高了几分。
“我李锐的兵,命比这几根破草根金贵!”
“咱们是要去杀人的,是要去把天捅个窟窿的!身子骨不热乎,手里的枪就端不稳!”
“都给我听好了!”李锐指着那几车皮货,“不论官职大小,不论是老兵新兵。所有人,把你身上那破烂宋军号坎给老子扒了!”
“这貂裘,这熊皮,谁抢到是谁的!一人一件,谁要是敢多占,老子毙了他!”
“是!!!”
短暂的死寂后,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
三百多名汉子像是疯了一样冲向那些大车。
什么军纪,什么上下尊卑,在这一刻都被抛到了脑后。
他们疯狂地扒下身上那单薄且满是虱子的鸳鸯战袄,换上带有女真腥膻味的华贵皮裘。
十分钟后。
一线天里,出现了一支极其诡异的军队。
他们穿着金国猛安谋克才能穿的顶级皮草,戴着护耳的狗皮帽子,脚上蹬着厚实的牛皮靴子。
乍一看,这就活脱脱是一支刚从白山黑水里杀出来的女真精锐亲卫。
但他们手里端的,却是MP40冲锋枪,背上背的是毛瑟98k,腰间挂着的是M24手榴弹。
这是一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混搭。
野蛮与工业,原始与现代,在这群土匪兵身上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
大锅里的水开了。
浓郁的参汤味混杂着肉香,在峡谷里飘荡,瞬间盖过了那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李锐端着一碗滚烫的参汤,没急着喝。
他重新跳上坦克的炮塔,坐在那根冰冷的炮管上,看着底下这群因为热汤和新衣而面色红润的士兵。
他们的眼神变了。
那是吃饱了、穿暖了之后,滋生出来的野心。
“好喝吗?”李锐问。
“好喝!谢将军赏!”士兵们齐声高吼,声音里透着一股子从未有过的中气。
“好喝就对了。”李锐仰头,将那一碗价值千金的参汤一饮而尽,随手将粗瓷大碗摔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