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其他的演员有没有跟她一样,签了这个狗公司的狗合同。
这些年她接的电视剧电影以及综艺,虽然没有一二线明星的高,但要是换做正常的公司的话,其实她不至于过得这么惨,至少还能把家人接过来,快快乐乐的一起生活。.
但是现实就是这样,当时公司给她的诱饵就是一个很小的零食代言,在那个时候还是能赚不少钱的,她也很高兴。
所以这才没有起疑心,直接就把合同签了。
直到自己越来越火,她却发现自己的钱还是跟之前的没什么区别,宁晨雨这才后知后觉自己被骗了。
她想过解约,但是面临的违约金是自己根本负担不起的。
巨额违约金,她就算没日没夜的工作十年也不一定能还得起。
而且再加上自己有没有什么人脉,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农村出来的小丫头,能认识什么人?
万一自己贷款还上了那些钱,之后被业内封杀怎么办?
那她岂不是满盘皆输?
所以她不得不就继续这样下去,就算日复一夜地被压榨,但是自己除了接受别无选择了。
她没办法和整个公司抗衡。
所以自己只能排满行程,尽可能地用数量来填补单价,至少能多赚一点钱。所以不是她不想把家人接过来住,是因为自己根本没有那个实力。
她已经很省吃俭用了,那些出席活动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品牌方给的,但是自己毕竟是个女明星,所以还是要有一些拿得出手的衣服饰品。
但是因为本来手头就不富裕,只能存很久很久。
但是想着存了这么久了,就为了买一个包,买一件衣服,太不划算了。
所以还是把这个钱寄给家里人,至少让他们知道自己赚得不少,让他们可以放心在这里生活。
她不喜欢江辞。
不是不喜欢,是嫉妒,是羡慕。
她没有那个能力,她除了努力别无选择,原本以为自己好好工作一定可以有出头之日的,但是谁曾想到,那个合同几乎毁了她的一生。
十五年的合同。
十五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女明星来说,是多么的残酷。
也许你在二十多岁的时候能风光一段时间,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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