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命是真好。
吃完饭,聊了会天,我和梁启文就离开了。
这个季节天黑的特别快,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女人家,影响多不好。
回到家,我就找门口卖菜的大妈借了个喇叭,明天必须要给那女人一点颜色看看。
要不是我套出她的话,我那摊子还能开得下去?
说一句记错了,拍拍屁股就想走,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第二天上午,我就带着喇叭,叫上梁启文一起去了镇上。
到了地方一看,诬陷我的那个妇人,正笑嘻嘻的坐在店里。
我走进店内,她看到我,眼神闪躲了一下,随后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不记得我了?」我笑着看向她。
「不记得了。」妇人黑着脸,把头扭到一旁。
「你说你是不是一个蠢比,你开着店,还跑我那耍无赖,我现在不摆摊了,你店能不开吗?」
「就为了那么一条裤子。」
「你是不是觉得,警察说算了,我就真的算了?」我玩味的看向妇人。
「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别给老娘找事。」妇人站起身,指着我威胁道。
可我这个人,从不受人威胁。
「大家快来看啊,这家店的老板,无良奸商,昨天跑到两个小孩摊子前讹人,结果被警察骂的狗血淋头。」
「以后千万不能在她家买东西,人不正,店则邪,卖的东西质量都无法保证。」我打开喇叭,站在她店门口就开始吆喝。
一干起这种事,我感觉全身毛孔都张开了,这不比做生意有意思的多。
看着妇人气到发青的脸,心里的爽感是一层接着一层。
尤其现在还是上午,人流量很多,经我这么一喊,很快就聚集了一些吃瓜群众。
喇叭有录音功能,省了我不少力气,我就站在妇人的店门口,循环播放。
「你这小崽子,赶紧把喇叭给我关了。」妇人拿起门口的扫把,恶狠狠的对我说道。
「我又没站在你店里,你敢碰我一下,我立马就躺地上,不把你裤衩子讹个洞,我都算你裁缝手艺好。」
我才不会害怕她的威胁,她越激动,说明越生气,她越生气,我就越开心。
做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开心。
被我这么一闹,这店的名声是真臭了,但是还不够彻底,我决定每天都来喊上两嗓子。
「小伙子,把你这喇叭关了。」我正得意的时候,一个警察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就是那晚在摊位前的警察。
「为什么啊,我又没犯法。」我不想关,因为我觉得对这女人的惩罚还不够。
「你这就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了。」警察开口对我说道。
「什么法?」我一愣,连忙关掉喇叭。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若喊话行为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公共秩序,我有权对你进行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拘留。」警察走到我身前,看着我说道。
「对,赶紧把这小崽子抓起来。」妇人站在店门口,看她那满脸怒气的样子,恨不得让警察当场枪毙我。
老实说,这一刻,我是有点心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