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工团的队友都跟着动容了。
沈棠缓了口气,道:「我的才艺从哪学来的?是从小跟着我母亲耳濡目染学的。」
她看向乡邻们:「我母亲爱美,喜欢听歌曲,这个大家应该都是知道的。」
乡邻们点头道:「这个确实,李婉如有个好嗓子,隔着院子,经常听见她跟着音乐唱歌。」
「就算你是跟着母亲学会唱歌跳舞的,那怎么可能会英语?」孙倩不服道。
沈棠看向她,一步步走过:
「我不知道是哪得罪你了,惹得你咬着我不放。我宿舍的箱子里有一本《新概念英语》,你可以去找找。」
「去就去!」孙倩转身往宿舍跑去。
沈棠看向葛爱华:「葛团长,我爸是跑货车的,早年从广东那边带回过一些英文歌曲的磁带,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唱一些旋律比较特别的歌的原因。」
葛爱华点了点头,她看向刘金花,道:
「我上次去你们村,就碰见你在欺负她。新时代了,对待儿媳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了。沈棠不是换了个人,是换了个活法!」
刘金花的眼珠子转了半天,也没想出沈棠别的破绽来。
她突然说道:「对了!真的沈棠,胸前有一颗红痣。让她解开扣子看看就知道是不是了!」
「你要是不敢,就是有问题。」
刘金花歪着嘴角,冷笑着看向沈棠。
她要是不解,就没法证明自己是。她要是解了,这名声也别想要了。
沈棠当然知道自己胸前有红痣,可是她不可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露出来。
「你还想干什么?」
身后响起一声冷沉的质问。
刘金花回头,就见霍修远高大的身影笼罩着她,目光森冷地俯视着她。
她吓得忙往后退了几步,咽了咽口水道:
「我、我就是想让她证明自己。」
沈棠笑着上前道:「证明自己我还有一个办法。」
刘金花被这两人前后夹击,她看向沈棠道:「什么办法?」
沈棠扬声道:「我婆婆刘金花屁股上,有个这么——大的胎记。」
沈棠伸手比划著名。
「哈哈哈......」围观的人都发出了哄笑声。
「刘金花,这个沈棠是真的。那个胎记,你小时候我也见过。哈哈......」一位大娘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刘金花臊得满脸通红,怒吼道:「别他妈笑了!」
这时,孙倩快步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一本书。
沈棠挑眉看着她,孙倩把书的封皮露了出来。
确实是《新概念英语》。
孙倩冷冷地看向她,「你在学这个?」
「嗯。」沈棠点了点头。
沈棠确实在学习,她想拿到大学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