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跟着程明远进了茶坊包间,程明远让人收拾了桌子,重新上来茶。
小二出去之后,程明远这才冲三人道,「你等准备好,我二哥和五弟的生意要倒了!
」
「发生了甚事,怎么突然就要倒了?」褚元晦问道。
程明远闻言撇了撇嘴道,「我二哥杀了人,已经被官府拿下了!」
在北宋之前,有钱人家打杀自家雇佣的仆人处罚非常轻。
《唐律疏议》规定,主人杀奴婢可以按照杀普通人「减罪四等」。
死罪都能减为徒刑一年。
而且实际运行过程中,隐瞒不报,一点责任不用承担的案件,比比皆是。
直到北宋,明确不准买卖人口,只准雇佣。
虽然实际运行过程中,隐瞒不报,一点责任不用承担的案件也很多。
但是最少处罚比前朝严厉很多了。
主家打杀犯错的仆人,比照杀害平民罪减一等。
死罪只能减为流放三千里。
按照北宋流放三千里的死亡率,相当于判了半死刑。
若是仆人没有犯错无故打杀,那是要判死罪的。
程明远他们家原本是徐州头号商户,雇佣仆人数量非常多。
即便遣散了一批,仍然有不少仆人。
这其中,就属程明远的母亲、二哥、五弟等嫡系一脉,手下仆人最多。
打死仆人的事,也属程家嫡系一脉做的最多。
虽然大宋律法规定,仆人非自然死亡,亲属可以提出诉讼告主家。
主家也需接受调查。
但是程家有权优势,还有开封的关系撑腰。
之前官府接到程家打死仆人的案子后,都是表面做做样子,就匆匆结绝案情。
程家顶多掏一笔钱,封嘴。
软硬兼施之下,仆人的家里也不敢再说话。
现在程家的后台已经倒了。
程明远的二哥仍然不肯收敛。
最近他手下生意不顺畅,为了自己消气,打死了房中一个婢女。
偏偏程明远的二哥还根本没当回事,把那婢女的尸体随手掩埋了。
这婢女的家人上告。
昨天晚上,官府直接挖了那婢女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