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每个人都只负责拧一个螺丝。
你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我只是按下按钮。
你问他为什么吃人,他说我只是负责洗盘子。
特操蛋。
不过这里又不是哥谭,这里可是纽约啊。
漫威啊漫威还记得吗你当年骗新人入科的时候打的旗号可是合家欢啊。
满怀着对世界信任的陈默被带进一间白色房间。
房间里站着五六个孩子。
都很漂亮。
漂亮得让人心里发凉。
里面最丑的居然都有陈默三分的姿色。
有金发的小男孩,眼睛蓝得像玻璃珠,手腕细得像一折就断。
还有一个黑发拉丁裔棕色皮肤的小女孩,十三四岁的样子,肩膀绷得很紧,眼神却已经不看人了。
他们都很安静。
安静到不像小孩。
小孩应该吵,应该闹,应该哭,应该问「我要回家」。
可这里的小孩一个都没问。
他们像一排已经学会不发出声音的小动物。
陈默站进去的时候,所有人都看了他一眼。
然后又迅速低下头。
陈默也低头看自己。
土的掉渣的大卫衣,屯的要死的深色运动裤,左右不对称拖鞋。
「嗨。」陈默擡起手,晃了晃袖子,「我是新来的。请问这里管饭吗?」
没人笑。
陈默把手放下。
好吧。
这个笑话的落点可能被现实拿去当棺材板了。
门开了。
几个穿白大褂的人走进来。
不是医生。
至少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医生。
正常医生看人,先看病。
他们看人,先看价格。
陈默觉得自己有些熟悉这些眼神,哥谭给他开过全套会员服务,眼神鉴定已经练到满级。
白大褂让孩子们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