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眼神不怀好意地在陈默身上扫来扫去,从脸滑到脖子,又从脖子滑到腰,最后停在他手里那只破书包上。
那种眼神陈默太熟了。
不是「我要抢你钱」的眼神,是...太他妈恶心了。
领头的那个把烟头吐在地上,用鞋尖狠狠碾灭。他胳膊上纹着一条褪色的美人鱼,鱼尾巴被他的肌肉撑得变了形,看起来像一条正在被解剖的鲶鱼。
「哟,瞧瞧这张脸。」他笑了起来,那种笑法让陈默感觉像被一条粘稠的鼻涕虫黏上了后脖颈。「比面包店橱窗里的奶油蛋糕还要嫩。小子,新来的?哪家的?东区那片没见过你,喜欢吃泡芙吗?」
陈默站在巷口,手里拎着破书包,低头看了看自己。
一身廉价的工装,上面还沾着没拍干净的面粉渍。
袖子短了一截,露出细瘦的手腕,腕骨凸出得像两颗没发育完全的核桃。
再加上这张在哥谭犯罪分子眼中等同于「欢迎品尝」的脸。
他叹了口气。今天出门真的应该看一眼黄历的。
换成三个大姐姐他说不定就误入歧途了呢?
万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