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头顶剃得锃亮,两侧头发编成小辫垂在肩头,发梢还绑着红绳。
这是金人最喜欢的样式,也是平州城里那些想攀高枝的汉奸最引以为傲的标志。
“汉人?”
班长冷笑一声,伸出手,揪住那根辫子提溜起来。
“哪家的汉人留着这猪尾巴?”
刘大户脸色一白,腿肚子开始转筋。
“军爷……这……这是以前留守府逼着留的,小的也是没办法……”
“以前没办法,现在也没办法?”
班长松开手,从腰间摸出一把剪刀,往桌子上一拍。
“当啷”一声脆响。
“两条路。”
班长指了指旁边的白面,又指了指地上的剪刀。
“要么,自个儿把这猪尾巴剪了,拿着粮食滚蛋。”
“要么,带着这猪尾巴,去城西大营跟那些金狗一块儿蹲着。”
刘大户看着那把剪刀,脸上的肉抽搐了几下。
这辫子留了五年了。
靠着这根辫子,他能在金人的铺子里赊账,能在街面上横着走,甚至还能跟几个女真谋克称兄道弟。
剪了它,那就是把过去几年的脸面都扔了。
“能不能……通融通融?”刘大户从袖子里摸出一块碎银子,想往班长手里塞,“小的回去就剪,回去一定剪……”
“砰!”
枪托重重地砸在桌子上,震得面粉飞起一片白雾。
“你当这是菜市场?”
班长把枪栓一拉,“咔嚓”一声上了膛。
“老子数三声。”
“三。”
“二。”
没等“一”出口,刘大户一把抓起剪刀。
“咔嚓!”
那根保养得油光水滑的辫子掉在地上,像是一条死蛇。
刘大户捂着后脑勺,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也不知是心疼头发,还是吓的。
“滚!”
班长一脚踹在他屁股上,“下一个!”
……
平州北门外,官道。
这里没城里那么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