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李锐一声令下,几名神机营战士合力抬着十几个巨大的藤条筐走了过来,“咣当”一声砸在地上。
筐盖一掀。
呼——
一股浓郁的、霸道的、属于精细粮独有的香甜热气,瞬间在死气沉沉的瓮城里炸开了。
是馒头。
白面馒头!
不是那种掺了沙子、麦麸和野菜的黑窝头,而是纯白面发酵,每一个都有婴儿拳头大,表皮光洁,喧软得像天上的云彩!
旁边还摆着几大桶熬得浓稠的肉粥,上面飘着厚厚的一层金色油花,大块的肉丁随着热气上下沉浮。
咕咚。
不知道是谁先咽了一口唾沫。这声音在死寂的人群中显得格外刺耳。
无数双浑浊、麻木的眼睛偷偷抬起一条缝,死死地盯着那些筐里的白面馒头。
那眼神里透着的不是食欲,而是见了鬼似的惊恐。
断头饭。
所有人的脑子里只剩下这三个字。
金人主子吃肉,狗才啃骨头。给奴隶吃白面?那除非是要把你喂饱了,好上路。
“吃。”
李锐站在筐前,简简单单吐出一个字。
没人动。
寒风卷着雪沫子落在热腾腾的馒头上,化成点点水渍。
这种死一样的沉默让李锐感到一种深深的悲凉。
这就是大宋的百姓,这就是被金人铁骑踩断了脊梁的汉家儿郎。他们甚至连做人的本能都退化了,只剩下了做奴隶的条件反射。
“呵……一群怂包。”李锐气笑了。
他转身,对着张虎挥了挥手。
张虎立刻转身跑进那堆被轰塌的废墟里,没一会儿,带着几个战士搬来了一大堆厚重的书册,扔在空地上。
那是《代州签军奴籍册》。
每一页纸上,都密密麻麻地写着名字、籍贯,还有他们的父母妻儿被扣押在何处。这就是金人拴在他们脖子上的狗链子。
李锐随手抄起一本,哗啦啦地翻了翻。
“赵二狗,代州杨树村人,父死于天会元年,母被掳往上京,妻被完颜部谋克纳为家奴……”
他念了一句,随后将那本册子高高举起。
“这就是你们的命?”李锐的声音陡然拔高,像是一记鞭子抽在所有人的心上。
“因为名字写在这上面,你们就甘愿给金狗当牛做马?因为这几张破纸,你们就宁愿饿死也不敢吃一口白面?”
“谁是赵二狗?给老子滚出来!”
李锐目光如刀,扫视全场。
跪在前排的一个瘦得像猴一样的年轻人猛地一哆嗦,筛糠似的趴在地上,脑袋把泥水磕得啪啪响。
“军爷饶命!军爷饶命!小的就是赵二狗!小的没杀过人,小的就是个喂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