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心头剧跳,颤抖著伸出那双瘦可见骨、苍白得如同玉雕般的手,接过素笺,深吸一口气,缓缓展开。
目光触及纸上的字跡一一是父亲熟悉的笔跡!
可內容却让她浑身一震!
立嘱人:林如海(押名)
籍贯:苏州府姑苏县
职官:巡盐御史(敕授朝奉郎)
见证书证:本状系亲笔手书,加盖御史私章及苏州府户曹勘合印为凭
敬启西门天章大人尊鉴:
如海顿首再拜。昔年知己之谊,今托以身后之事,实感愧然。某久病沉屙,恐天命將至,谨依《宋刑统户婚律》並“丧葬令”诸式,立此手书遗属。所有家產事,皆经苏州府户曹司副押签证,愿呈有司备查。一、家產条目並归属
仆自先世所承及歷官以来祖產与俸禄所积,含扬州旧宅、江寧田土、库藏器物並诸般契据,尽归小女黛玉承受。(详见附册)。依律去“户绝资產”之弊,已请贾府太君(敕封荣国公夫人史氏)为女保,西门大人(天章阁待制)为监察,共主其业。
二、用度规程
黛玉日常用度,每月由掌库支取二百两为限,需经贾太君对牌,方可发付。
凡单次取银两千两以上,无论婚嫁、置业、急难等事,须得:
黛玉亲笔画押
西门天章官印批红
贾太君凤纹章记
三契俱全,库吏始得兑银。
三、监护之约
自吾逝日起,黛玉之教养婚聘,悉托西门天章与贾太君共理。至黛玉出阁行庙见礼之日,监护乃止。其间田產租息、商铺营生,皆由二位委人经纪,岁末造册核验。
四、惩戒条款
若有僕役、宗亲或外姓侵夺財產,许依《宋刑统诈偽律》诉官究治。西门天章大人可持此状径呈提刑按察司,请以“监守自盗”加等论处。
五、附则
苏州老宅紫竹院永为黛玉香火之基,不得转卖,不得变易藏书楼需岁加曝晒,此黛玉母贾夫人遗念也。立嘱人:林如海(亲笔)
见证:苏州府司户参军王璞(官印)
清风书院山长顾世延(私章)
年月日
(附:扬州府库批验所鈐骑缝章/林氏御史章)
林黛玉攥著那份沉甸甸的文书,指尖冰凉,那双含愁笼雾的眸子,此刻瞪得圆圆的,反覆扫视著文书上那字样。
原来…父亲在生命的尽头,竟是將她未来的命运,如此郑重地託付给了眼前这位西门天章大人!这身份之重,远超她的想像一一按照市井间的规矩,她此刻就该…该唤他一声“爹爹”了!
这个念头如同电流般窜过全身,让她纤细的身子不由自主地轻颤了一下。一股难以言喻的羞赧瞬间染红了那苍白得近乎透明的耳根,並迅速蔓延至双颊。
她只觉得脸上滚烫,仿佛被架在火上烤,心口更是擂鼓般跳动,几乎要撞出胸腔。
她下意识地低下头,死死盯著自己素白裙裾上绣著的几朵淡青色梅花,樱唇囁嚅了几下,那个沉甸甸的称呼却卡在喉咙里,无论如何也吐不出来。
舱內陷入一片令人窒息的寂静,只余下她急促而细微的呼吸声。
大官人將她所有的窘迫尽收眼底,嘆了口气:“林姑娘,莫说你惊讶无措…便是本官,也万万未曾料到,林公竟会將如此重担託付於我!”
他语气诚恳:“此事…实非我所期许。若姑娘觉得为难,心中不愿…待此间事了,船抵京师,本官…自当寻个便利的法子,去官府销了这重身份,绝不令姑娘有半分勉强!林公泉下有知,想必…也能体谅。”“不!”林黛玉猛地抬起头,脱口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