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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第219章 凤山之召 (3/4)

老爷子精心挑了两处地方让他选:一处是姜维堡,地势险要,地处甘谷,乱世之中最易自保。

另一处是渭川别庄,位于武山,交通不算闭塞却又相对独立。

那儿坐拥千顷良田,足以让他做个安稳的富家翁。

可是,豹爷都不要,他向父亲讨了麦积山下的林坞。

此地距离上邽极近,却又「近城而不进城」,因为这儿山路崎岖,唯有徒步或者骑驴方能抵达,马车根本通行不得。

于骁豹选择杏林坞的理由是,这儿有仙气儿,很配他这位「酒剑仙」。

此刻,这位「仙气飘飘」的豹三爷,正跨骑在老杏树上,一手搓着脚丫子,一手拎着个酒葫芦。

时不时他就往嘴里灌上一口,倒也真应了这地方的意境。

不远处的杏林之下,铺着几张草席,一群放浪形骸的汉子正围坐其间。

他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有人弹剑作歌,有人敲釜迎和,端的是潇洒快意。

可咱们的豹三爷,却潇洒不起来。

原因无他,他又没钱了。

年轻时,他是陇上有名的浪荡子游侠儿,铁铗快马,纵意江湖,何等快意潇酒。

如今人到中年,已经没有了浪荡的兴致,可浪荡的「缘分」却没有散。

他好美色,后宅妻妾成群,子嗣也多,养活这一大家子,处处都要花钱。

昔日浪迹江湖时结识的一班游侠儿,如今还有不少跟着他混。

连带着那些游侠儿的子侄,见了他也是一口一个「豹爷」,恭敬有加。

可是,养着这麽一大帮门客,每日好酒好肉地款待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唉————」豹爷长叹一声,举起酒葫芦又灌了一大口。

他用刚抠过脚丫子的大手捋了捋胡须,暗自琢磨:「我是去大哥那儿打秋风呢,还是去二哥那儿呢?」

大哥那人太过聒噪,每次去向他讨钱,总要被他念叨半天什麽「要收心」丶「要好好过日子」的废话,烦都烦死了。

二哥那儿倒是豪爽,可架不住二嫂为人刻薄,每次二哥偷偷给他塞钱,二嫂总要阴阳怪气地损他几句。

他豹爷也是要脸面的好吗?

豹爷纠结着,正想摘一朵杏花,数数花瓣定夺去向,便有「一朵俏丽的杏花」,飞进了杏林。

那是个豆蔻少女,梳着少女特有的双环髻,原本温婉垂在肩头的发丝,因为她的奔跑,被春风吹得肆意飞扬着。

女孩眉眼如画,娇俏可人,不仅继承了她母亲的美貌,还遗传了她爹豹三爷的高挑身材,小小年纪,竟然已有六尺九寸的身高,相当于后世的一米六八。

「阿爹!阿爹!大伯父来信了!」小姑娘一边跑,一边扬着手中的信高喊着。

「欸?我大哥?他竟会给我写信?」于骁豹顿时愣住了。

这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大哥向来瞧不上他这浪荡性子,怎会主动给他写信?

他光着脚丫子,从老杏树上一跃而下,动作轻盈如猫,稳稳地落在柔软的草地上。

当年做游侠时练就的身手,倒是半点也没荒废。

他一把从女儿手中抢过信笺,打开来粗粗扫了几行,脸上的诧异之色便更浓了:「事关我于家生死存亡的大事?」

可这疑惑只持续了刹那,便被狂喜与得意取代了。

「哈哈哈哈!这才对嘛!」于骁豹眉飞色舞,意气风发:「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真出了事,你还不是得靠我这个亲弟弟?」

至于什麽「生死存亡的大事」,他过眼了,但是没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