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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第七十八章 (1/3)



  李志清比李妍小三岁,今年刚刚十八周岁,因为只读到初中毕业,成绩太差,就没有继续读书。

  在家里吊儿郎当了半年左右,李家大伯知道这样子再下去,肯定是不行,就让他去李红家的金店里面打工。.

  李红这个人,来硬的肯定不行,软话劝她几句,多求求她,多捧捧她,她很容易就会把事情答应下来。

  当然了,想要她把事情答应下来,首先有一点,那就是不能损害到她自己的利益,不然,天王老子来的时候都不管用。

  让弟弟去自己家的金店上班,首先要保证的是这个弟弟的人品,如果有一些小偷小摸的嗜好,肯定是不能来金店上班的,到时候如果起了歪心思,那损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这和卖蔬菜卖水果,完全是不一样的两回事。

  好在李志清只是读书读不会,在家里的时候被爸妈娇惯的比较厉害,比较懒惰一些,实际上人品并没有太大的瑕疵。

  加上他人长得挺好看,说起话来两个眼睛笑眯眯的,那些店里面的女客户,见到他都是眉开眼笑的。

  让他卖金子,还挺合适的,主要是嘴巴够甜。李红再怎么说也是李志清的亲姐姐,肯定是不会亏待他的。加上她逐渐能够在婆家掌握话语权,李志清在她家金店里面打工,待遇逐年稳步提升。

  基本工资一个月也有三百块,每次卖出不同价位的金饰,都会有相对应档次的抽成。

  他现在每个月的收入,要比很多苦哈哈进厂打工的打工仔,高上不少。

  可是这种人,从小在家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金钱没有多少概念,手指头缝也宽,花钱跟流水一样,赚得多花的也很多。

  都已经去工作三年了,问他存款?呵呵呵呵,什么存款,那是不存在的。

  因为这个事儿,李家大伯和大娘,决定要赶紧给他娶个媳妇儿。在他们心里面有个观念那就是,男人在娶媳妇之前,都是没有长大的孩子。只要媳妇一娶,立马就成熟稳重了,开始顾家了。

  也不知道是男人的哪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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